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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编号: 第225号 类别: 社会事业和公共事务
主 办: 自治区民政厅
协办单位:
案 由: 关于加强中卫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正 文:



    近年来,中卫市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有常住人口106.7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9万人,占14.7%,全市建有养老机构25家,建有日间照料中心22个、农村老饭桌97个、农村互助院2个;共有养老床位5599张,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丰富。但是,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也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薄弱,与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及当前我市群众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二是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投入不够,中卫市还没有争取到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社区居家服务相对滞后。三是当前我市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9万人,占14.7%,有失能失智老人1.4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8.8%,全市开展适老化改造仅797人,进行适老化改造空间还比较大。四是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够,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配套设施覆盖率不高。

建议: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着力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的部署要求,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智慧养老为抓手,以加强和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为重点,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方位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一是创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生态。借力《中卫市养老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县(区)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持续打造市康养中心、中宁中心敬老院、海原阅海养老中心;按60%的指标要求,规划新(改)建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创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生态环境。二是支持项目申报。积极支持中卫申报民政部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中卫申报自治区地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暨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打造示范点,以点带面,形成市级指导、县(区)级统筹、街乡落实、社区参与的四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三是支持中卫智慧社区建设。中卫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投入1210万元,开发中卫市智慧养老客户端,努力打造“养老 医疗”等新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坚持优先兜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失智、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综合评估建档,全面了解老年人健康和养老状况。聚集困难老年人需求,打造“智慧养老社区”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广“居家养老 家政”“居家养老 物业”等新型养老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推进“一社区一品牌”,加强标准化、专业化、连锁化建设。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人提供嵌入式的多样化服务。发挥为老志愿服务力量,以“五社联动”等模式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服务向居家延伸。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培养社区社会组织,有效整合社区资源,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模式,大力倡导为老志愿服务。

办理情况:



王瑞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卫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创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2022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明确增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市级指导、县(区)级管理、乡镇(街道)落实、村(社区)参与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出台《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26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其中十余项涉及居家和社区养老。着眼乡镇、村居两级养老服务发展薄弱的现状,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加强乡镇街道政策、资源整合,以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为牵引,带动村居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这些政策文件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一是规范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严格执行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要求新建居住区全面落实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二是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6207万元,新(改)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13个、老年养护院1个、农村老饭桌16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所、老年人照护服务试点1个,打造社区塞上乐龄大学站(点)37个,持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较上年末上升28%。三是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选取7个城市37个社区,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内容,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四是深入推进医养有机结合。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登记医养结合机构35个,医养结合签约服务274对,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93对,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181对,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资源有效配置利用。

三、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推动建立普惠型养老服务制度。将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原来低收入群体扩围到全区所有高龄老人,发放标准提高到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高龄津贴9985.6万元,惠及全区6.3万名老年人。二是不断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供给。开展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制定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改造配置推荐清单》明确服务对象范围下拨自治区福彩公益金2875万元,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评估6066户,已完成改造1312户,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性和便利性。投入1071万元,指导19个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各类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定期巡访等服务。指导吴忠市完成国家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石嘴山市推进项目落地,新建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760张,银川市、固原市成功申报国家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中卫市未通过民政部评审)。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5770名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科学确定能力等级和服务需求,为精准做好长期照护服务提供基础支撑。三是保障运营补助。拨付资金1468万元,支持675个农村老饭桌、21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4个农村互助院、6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引导社区自办或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开办社区助餐点165个,进一步打通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全力支持中卫市养老服务发展

2023年,共下达中卫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2647.4万元,支持中卫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改造(沙坡头区设施安全及护理能力提升、 海原县阅海养老服务中心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海兴开发区敬老院消防二期改造提升),农村老饭桌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塞上乐龄老年大学进社区、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等项目,加强中卫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立足本职工作,准确把握区情实际,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高龄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政策落地。加大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优化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有力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便利性。二是推进智慧养老建设,改造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增加功能模块,加大智慧养老推进力度,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提供支撑。三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不断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继续申报中卫市国家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再次感谢您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关注,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予以支持。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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