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速。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9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21件、政协委员提案2287件,按期办结答复率100%。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5个市、20个县(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县(区),宗教依法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连续6年被国家考核为优秀等次。连续5年超额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国防动员、双拥优抚、审计统计、气象地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参事文史等工作不断进步。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减轻基层负担,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