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力求精心规划、精美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提升城市承载力。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十项工程”,提升一批老旧小区、传统商圈、特色街区、产业遗存,改造“四类”管线300公里。加快改善大循环、畅通微循环,新建一批疏堵路、停车位、充电桩等。积极推进“海绵城市”“无废城市”“清洁取暖城市”建设和“十小便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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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单位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 |
配合单位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厅、体育局、林业和草原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完成时限 | 2023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