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村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区耕地面积稳定在1754万亩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1424万亩;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5%左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5%左右;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30万元的村占比达到60%左右;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自治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各100个左右。
“推动村级产业高质量发展,须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村级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形成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发展格局。把产业振兴作为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严守生态保护和耕地红线,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以打造塞上乡村乐园为目标,大力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村村有坚强领导班子、有明确发展思路、有致富带头能人、有联农带农企业、有当家支柱产业、有特色产品品牌,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指导意见提出了做优产业发展布局、做强优质粮食产业、做精现代种养业、做特“土字号”产业、做实农产品产地加工、做靓乡村休闲旅游业、做活乡村服务业、做旺农村电商8条举措,推动培育我区特色产业。指导意见提出,要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调整优化粮食作物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稳定优质水稻、小麦、玉米种植面积,适度扩种马铃薯、小杂粮、油料作物,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确保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34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375万吨左右。支持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和剪纸、砖雕、刺绣等传统手工艺,开发便携、特色的“乡土礼物”。开发独具特色、个性突出、形式多样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城市近郊村重点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科普教育,支持建设农业公园、观光采摘园、垂钓园、农家乐等。旅游景点周边村重点发展特色餐饮、休闲康养,支持建设精品民宿、休闲农庄等。民俗特色村重点发展民族风情游、民俗体验游、美食文化游等,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文物古迹、农业遗产保护利用。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等5条措施,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健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通过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叫响特色产品品牌、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等举措,实现生产经营增效,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在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达到60%以上,重点支持有优势、有市场、能带动、稳就业的乡村产业,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产业项目的资产权属和收益尽量下沉到村到户。重点支持410个移民村(社区)发展。村级产业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支持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法人实施村级产业建设项目。(记者 杨晓秋)
相关文件:《关于促进村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