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8-92935
主题分类: 其他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11-11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我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4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8〕115号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加快我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8〕1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我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我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加快健全完善我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协同联动,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掌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2018年底前,规范提升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自治区属各类审批系统总体上对接到政务服务“一张网”,为全面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奠定基础。2019年底前,全区各级各类审批系统总体上对接到“一张网”,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运行,政务信息共享不断满足政务服务需求。2020年底前,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2022年底前,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运行更加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我区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统一事项编码,做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统一。按照全国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推进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到网上服务信息准确、规范、有效,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按照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完善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库,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2020年底前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建立与全国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我区与全国各地、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信息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实体大厅、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政府部门网站等渠道同源发布、同源管理。(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2.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打破网上综合旗舰店模式,推进“套餐式”审批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为标准,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总枢纽,整合优化涉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流转。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办理的具体事为牵引,推动证照证明、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着力解决办事材料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反复核验的问题。(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3.推广移动政务服务。按照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要求,学习借鉴“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app)等先进经验做法,围绕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办事、生活服务等领域,利用实名认证等先进技术,借助社会或第三方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建设宁夏政务服务移动端,2019年底前凡不涉密或无特殊要求的政务服务移动端资源,原则上一律整合接入到宁夏政务服务移动端,统一移动端访问入口。加快宁夏政务服务移动端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对接,提供分级运营、协同联动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服务。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二)着力规范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4.统一网络支撑。完善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设施建设,拓展覆盖范围,推动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全区各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统一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整合接入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提供服务。按照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门户相关标准,规范和完善宁夏政务服务网,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对接。(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5.统一身份认证。按照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有关标准,规范和完善我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集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接口,改造用户注册、登录接口及区域内认证流程和跨区域单点登录接口,将我区政务服务“一张网”用户数据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2019年底前实现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自然人、法人、政务人员的注册、登录、信任传递、登出等功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各地各部门已建成的身份认证系统原则上一律对接到全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办”。(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6.统一电子印章。按照一体化平台电子印章相关标准,规范和完善我区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并将各地各部门已建成的电子印章系统一律对接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改造电子印章制发功能,改造电子签章、验章、状态查询等服务接口,2019年底前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按照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认证相关标准,规范和完善支撑电子印章的数字证书系统,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对接,实现数字证书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政府办公厅、公安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7.统一电子证照。按照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电子证照库系统,各级各部门已建成的电子证照库应统一接入到自治区电子证照库系统,实现跨地区证照查询、电子证照下载打印、信息获取、信息核验、数据归集等功能。要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证照目录数据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持续推进新增电子证照入库、存量证照转化等工作,并做好电子证照共享与应用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厅要加快本系统电子证照库系统建设及应用,实现公安类、工商类基础信息和行政审批结果信息统一存储、一库管理、全区共享。(政府办公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8.统一数据共享。加快推进自治区人口、法人、信用、地理信息等基础资源库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专项领域信息系统、各部门行政审批专业系统及各地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于2018年底前与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重要基础信息和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共用。按照一体化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标准要求,规范和完善我区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等业务数据汇聚及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交换等。各地各部门根据行政审批需要,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申请数据共享,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加大共享数据应用力度,减环节、减材料、减要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丰富共享数据资源目录,提高数据质量,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交换服务。开展全区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改进政务服务,实施精准服务。(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厅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三)加强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运维管理。
9.健全标准规范。全面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加强国家标准在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应用推广。建立健全我区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提升为重点,着力做好政务服务应用框架、数据共享交换及政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完善工作,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应用推广和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经验做法和应用案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10.强化运维管理。按照一体化平台运维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加快建设我区政务服务平台运维管理系统,开展网络及计算机硬件、软件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监控和综合管理,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运维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和管理对接,支持运维服务流程的标准化管理,实现一体化平台运维统一监控和协同管理。加快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运行管理、安全保障等制度,规范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运行管理。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一体化平台运维管理要求,整合运维资源,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运维管理队伍建设,统一负责全区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网上支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门户、行政审批系统、“12345”热线管理监测平台、电子证照库、政务服务事项库等各类配套支撑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推进“一个机构负责、一套制度管理、一支队伍保障”。(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底前完成)
11.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按照一体化平台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标准要求,规范和完善我区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管理体系,确保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一体化平台安全接入要求。完善和强化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工作上下联动,及时上报安全态势和事件信息,接收和处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报的安全事件。(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2.强化咨询投诉。完善和畅通宁夏政务服务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咨询投诉渠道,对政务服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评价、受理投诉并及时反馈。建立国家、自治区、市、县(区)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事项协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咨询投诉事项,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3.加强监督评价。认真落实国家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网上评价系统,实时监测事项、办件、业务、用户等信息数据,接受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评价,强化全流程动态精准监督、常态化监督,促进全区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4.加强培训交流。健全政务服务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将互联网政务、“不见面、马上办”纳入本地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全流程在线服务等新政策、新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深化改革、推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业务应用、技术体系、运营管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分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区内外沟通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区推进全流程一体化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政府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我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自治区成立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我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落实等工作,统筹业务、技术部门人员,加强政策、人员和经费保障。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作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由自治区信息化专项资金解决,运维经费列入建设部门年度预算。
(二)加强工作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协作、协同联动,切实做好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安全保障、运维管理和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对接,主动担当,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的督查考核要求,对照督查考核范围、周期和内容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运行和管理的督查指导,推进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管理水平。把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管理工作列入重点考核督查事项,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政务服务“一张网”在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上发挥实效。
(四)强化安全保障。落实信息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作为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的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和容灾备份等保障。加强政务大数据安全管理,重点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