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0-0027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0-04-29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调度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9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20〕9号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调度会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20〕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定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调度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届时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调度2020年以来全区环境质量状况,通报生态环境部反馈我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意见,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时间地点
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9:00召开,自治区主会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远程会议室,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分会场设在当地党政内网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主会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名单附后),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
(二)各分会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宁东管委会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人员范围比照自治区主会场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厅负责主会场会务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宁东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分会场参会人员,协调做好视频设备信号调试保障工作,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二)请石嘴山市、吴忠市、贺兰县、中宁县负责同志结合本地生态环境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各自分会场发言,每个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1500字以内)。发言材料电子版请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18:00前发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邮箱:mslc2019@163.com。
(三)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将在自治区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和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市、县(区)负责人名单,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联系人:刘文兴、马欢,联系电话:0951-6363765、6363767,17795108011、18009528688。
(四)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播电视台安排记者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