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0-0029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0-05-08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20年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8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20〕10号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召开2020年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20〕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定于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届时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账款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2020年度全区清欠账款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9︰00召开,自治区主会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远程会议室,五个地级市分会场设在当地党政内网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主会场。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自治区高级法院分管负责同志;宁夏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宁夏农业投资集团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宁夏报业传媒集团公司负责同志。
(二)各地级市分会场。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人员范围比照自治区主会场确定;所辖有清欠账款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做好主会场会务工作。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分会场参会人员,协调做好视频设备信号调试保障工作,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在会上通报全区清欠账款工作最新进展情况,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负责同志在各自分会场作表态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发言材料请于2020年5月9日(星期六)12:00前发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联系人:张一禄,联系电话:13895685002。
(三)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将在自治区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和在各地级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市、县(区)负责人名单,于2020年5月9日(星期六)18:00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沈石,联系电话:18995021116,0951-8301970(传真)。
(四)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播电视台安排记者报道。
附件:1.自治区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3.会议报名回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