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0-0047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0-11-16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吉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11-19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20〕124号
有效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吉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批复
宁政函〔2020〕124号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西吉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请示》(宁扶贫办发〔2020〕71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0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固原市西吉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未发现错退和漏评问题,群众认可度98.9%,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经研究,同意西吉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二、西吉县脱贫退出后,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抓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三、自治区扶贫办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西吉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下功夫,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考核评估、经得起舆论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