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2-0044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2-06-14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1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22〕5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办明电发〔202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定于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9:0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礼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安排部署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二、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等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会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短信报名至18995403669)。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传真:0951—6363550),由主持工作的同志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请参会人员着正装,佩戴普通医用口罩,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将手机等电子设备放入会场外保存柜,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入座,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
(三)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有区外出差旅居史的,须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参会或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请派出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四)请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新华社宁夏分社、经济日报驻宁记者站,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
联系电话:0951—6363051、6363550(传真)。
附件:参会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