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2-00566
主题分类: 其他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2-09-02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6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22〕8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办明电发〔2022〕8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西吉县、泾源县、中宁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人防办,宁夏通信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增强全区人民防空意识及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的自我保护、自救互救能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22年9月13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10:00—10:30。
二、活动内容
(一)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
(二)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及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有条件且准备充分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组织机关、学校、社区开展疏散演练及宣传活动。
(三)自治区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协调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在2022年9月11日(星期日)前免费发布警报试鸣放公告。
(四)宁夏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国移动宁夏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公司等单位在2022年9月11日(星期日)前免费发布警报试鸣放公益短信。
附件:1.警报试鸣放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