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3-000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3-03-02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03-14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23〕12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函〔2023〕12号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批复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宁水发〔2023〕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你厅要按照国家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有效保护耕地。
三、由你厅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