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3日获悉,自治区财政厅增加资金投入5575万元,全力支持我区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预计46.46万人受惠。
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我区“2023年民生实事”,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提出自2023年1月起,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调增10元,即在落实2022—202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每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元的基础上再调增5元。调增后,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0元。
利好老年人的“政策红包”不止于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我区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要让老年人对优惠政策‘看得见、摸得着’。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善了城乡老年居民生活,与扩大高龄津贴享受范围等政策形成‘组合拳’,是我区调节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提升居民收入行动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深切关怀。”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财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快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记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