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3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全区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有129家(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家,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网站44家;地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5家,市级人民政府部门网站57家;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2家。经统计,全区共开设认证各类政务新媒体1148个,其中,政务微博427个,政务微信公众号666个,移动客户端18个,其他类政务新媒体37个。
第3季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分2个批次检查了全区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达到100%,实现“全区覆盖”。政府网站主要检查发布内容是否有误、栏目更新是否及时、办事服务是否实用、互动交流是否顺畅、政策解读是否到位、功能设计是否合理等项目,检查发现“问题网站”有10家,整体合格率92.2%;政务新媒体主要检查备案运营、内容发布、信息更新等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政务新媒体”有12个。
6月20日至9月12日,共收到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全区政府网站问题的有效留言共58条,符合办理条件的52条,49条已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达到94.2%。
二、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内容有待强化。个别政府网站发布内容存在有错字、漏字、敏感字等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市财政局”网多个栏目内容空白;“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网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大武口区人民政府”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同心县人民政府”网领导信息公开不全面。
(二)政策解读比例有待提高。“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隆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政策解读未与文件相互关联,查询、查找、查看不便捷;部分政府网站政策文件解读比例偏低、形式单一,可读性、实用性有待加强,图解占比不高问题异常突出。
(三)互动交流功能有待增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利通区人民政府”网互动交流栏目存在未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留言的情况;“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互动交流-互动邮箱”栏目缺失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等核心要素;部分政府网站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四)网站功能设计有待完善。部分政府网站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部分政府网站站点标签、栏目标签、内容标签不规范。
(五)政务新媒体运维有待规范。“宁夏社会科学院”微信公众号、“宁夏银川监狱”微博信息更新不及时;各市、县(区)的大多数部门普遍存在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格外突出;部分政务新媒体转发信息多,原创内容少,信息发布质量不高、政治属性不强。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推动“规范优质”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中第一平台、第一阵地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政治家办网管网”的要求,提高网络意识,提升办网水平,主动作为,扎实整改,积极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规范网站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对表检查指标,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彻底整改;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优化或关闭;加大政策文件的解读比例,丰富解读方式,必须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及时补全栏目缺失要素,公开的网民留言栏目必须具备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等要素,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留言,必须公开留言受理答复情况统计数据;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政府网站规范有序运行。
(三)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强化技术保障,提高运维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发布审核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多制作发布与本地、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府信息,提高原创比例;转载发布的,只能转载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或授权的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对信息发布不及时、无力运维的,加强保障力量或关停整合,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
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和“问题政务新媒体”,请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务必在2019年9月30日16:00前完成整改及复核,需进一步协调解决的问题务必于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检查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