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日起,对有海南省旅居史入宁人员规范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措施。
二、对有海南省高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海南省中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有海南省低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各地对有海南省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可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返宁人员,不得采取健康码赋“红码”“黄码”管理措施。
四、如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天涯区,儋州市市辖区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对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宁人员,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