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尊龙体育官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03-10 16:18:4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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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于2020228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1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好《改革方案》,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9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要求各地区根据国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制定省以下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组织推动相关改革工作。我们在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央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并参考外省做法,将中央要求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

二、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一是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通过改革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划分模式,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提出了3条改革的基本原则,即:改革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的原则、要遵循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律。

(二)主要内容。按照国办发〔201933号文件总体要求和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特点,将我区交通运输领域划分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等六个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除国办发〔201933号规定的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外,对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细化完善,并分自治区财政事权、自治区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市县财政事权三部分内容进行详细表述。

自治区财政事权:公路方面包括国家区域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国道(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道(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及应急处置等事项;铁路方面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的铁路公益性运输事项;民航方面主要包括运输机场建设规划,通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相关审批工作,运输机场中干线机场公安及运营、维护等事项;综合交通方面包括自治区承担运输结构调整、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与集疏运体系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事项以及自治区承担的国家应急性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军民融合和国防交通动员能力建设与管理、国家特殊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等职责。

自治区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公路方面包括省道(普通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应急处置,道路运输管理等事项;民航方面主要包括运输机场的建设事项;综合交通方面包括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相关职责,综合交通行业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事项。除此以外,除铁路公益性运输事项划为自治区事权、农村水上客运渡管理划为市县事权外,水路、铁路、邮政方面原则上全部划为共同事权。

    财政事权:公路方面包括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应急处置,以及道路运输站场等事项;水路方面包括农村水上客渡运管理事项;民航方面包括运输支线机场公安及运营维护,通用机场建设、维护、运营等事项;综合交通方面包括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等事项。

(三)配套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支出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完善配套制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实施时间。202011日起正式实施。

三、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是省道(普通公路)事权划分说明。根据《改革方案》,自治区与市县共同承担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支出责任以自治区为主,市县为辅。这样划分以后,将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有助于省道(普通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提质增效。

二是铁路事权划分的说明。我区高速铁路建设正在起步阶段,目前,在铁路建设方面,自治区承担了大部分支出责任,但市县也需要承担一定征地拆迁等费用支出,在养护方面,今后也需要根据中央政策进一步细化支出责任,因此,暂按共同事权进行原则性表述,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按照中央政策再逐步细化。

三是水路和邮政事权划分说明。水路和邮政我区各级财政涉及的具体事务不多,财政投入也较少,除农村水上客渡运管理归为市县财政事权外,其余事务全部归类到共同财政事权中,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细化,对不能细化的,进行了原则表述,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按照中央政策再逐步细化。


    相关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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