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渡过难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和《关于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了本《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打好市场主体纾困战,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十大专项行动”,加大各项政策落实速度和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区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提出实施财政惠企、减税降费、要素保障、融资支持、稳岗就业、保通保畅、账款清欠、收费治理、市场开拓、精准服务“十大专项行动”。
财政惠企专项行动方面,提出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鼓励市、县(区)安排资金支持当地优质特色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给予补助;通过发放消费券、代金券、商超和电商促销奖励等方式,支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制造业等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等具体措施。
减税降费专项行动方面,提出编制《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指引》,开通服务中小微企业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绿色通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税费政策规定,做好减税退税降费相关工作;有针对性地推送优惠政策,引导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等具体措施。
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水、电、气、网“欠费不断供”政策;实施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落实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优惠政策;加大对重点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跟踪监管力度等具体措施。
融资支持专项行动方面,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信用贷款规模;用好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等具体措施。
稳岗就业专项行动方面,提出对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按国家规定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到期后再进行补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扩大补贴政策覆盖范围,推动更多符合条件企业在职人员和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再就业能力等具体措施。
保通保畅专项行动方面,提出严防通行管控层层加码、“一刀切”问题回潮;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对符合“绿通”政策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帮助解决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关键原辅料和物资运输等环节的堵点卡点问题等具体措施。
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方面,提出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全面排查拖欠账款,建立清欠台账,限期清偿;完善通报曝光、督查约谈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等具体措施。
收费治理专项行动方面,提出强化转供电、供水供气等环节价格监管;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适时更新发布相关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等具体措施。
市场开拓专项行动方面,提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鼓励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对接自治区内中小微外贸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鼓励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和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等具体措施。
精准服务专项行动方面,提出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携手行动”;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落实各行业各领域困难中小微企业问题台账和包抓服务工作制度;引导支持企业通过上云上平台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等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实效、开展督查评估四个方面内容。提出充分发挥区、市、县三级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纾困举措,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开展多渠道、广覆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将纾困帮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综合督查重点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