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底,我区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达到98万人。预计“十四五”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19万左右。同时,随着三孩政策出台,作为人口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0至3岁婴幼儿照料仍存在很大短板,托育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战略部署,按照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减轻家庭养老育幼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一是多方沟通调研。为做好起草工作,民政厅积极与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加强沟通,就职能部门相关政策指标进行深入调研,并充分借鉴区内外实践成果,确保方案切实可行。二是落实国家规划。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方案》修改过程中,注重对标国家规划及相关要求,突出规划、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提出支持意见。三是广泛征集意见。民政厅先后5次书面征求自治区17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完善文本。4月6日,《实施方案》经自治区政府第11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相关指标和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标准更加规范,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国家标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60%,城镇社区托育服务机构更加完善,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从17个方面作出安排。
一是科学统筹规划布局。确保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二是保障用地盘活存量。将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四是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育婴员、保育师等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训力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培训与评价,落实补贴政策。
五是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监护责任。
六是优化社区融合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建设,探索社区“一老一小”融合服务模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设立托育点。
七是拓展养老托育服务。推动发展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在满足辖区学前教育需求前提下,支持有空余学位、具备设置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八是扩大普惠服务供给。开展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九是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加强公共空间设施无障碍建设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增强居家养老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
十是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企业、社区和机构,引导早教、培训等企业参与托育服务发展,推动早教托育融合经营。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和周边群众提供托育服务。
十一是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
十二是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
十三是规范养老托育管理。提高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和护理能力。充分利用行业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资源,建立养老托育服务专家库。制定养老托育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评估机制,推动评价结果与相关补贴、评先、奖励扶持政策挂钩。
十四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养老托育机构登记备案流程,细化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时限,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
十五是强化信息数据应用。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统,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对接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提供精确数据服务,实现精准有效供给。
十六积极发挥多方合力。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鼓励机构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完善“一老一小”志愿服务项目库。
十七是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托育机构虐待、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老年人、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严格项目管理”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