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来抓。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6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和“四类管线”改造纳入自治区二十大重点工程统筹推进。按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全区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动相关工作。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原则和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突出重点、守住底线,摸清底数、系统评估,科学谋划、协同推进,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常态化更新改造配套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现存重大隐患的更新改造;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
三、《实施方案》更新改造对象范围有哪些?
《实施方案》更新改造对象范围与国家基本一致,聚焦“老化”和“安全”两个关键词,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以城市燃气为主,包括市政管道和庭院管道、立管、厂站设施和用户设施等,细化了供暖、供水改造内容。
四、《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是什么?
《实施方案》紧扣总体和年度目标,系统化提出了开展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普查、编制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协同推进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等重点任务,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并纳入本地区“十四五”重大工程,完善保障机制,为更多更好争取中央支持,落实落准落地建设项目打好基础。
五、《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支持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明确各级财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落实出资责任,加大更新改造投入,专业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工商业等用户承担专有部分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六、《实施方案》有哪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重点从项目审批、更新改造标准、价格管理、市场管理、运维养护以及安全监管等方面明确相关措施。指导各地推进项目联合审批、联合验收,选材、技术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成本监审,结合地方实际,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热、供水价格。结合燃气等排查整治,规范企业经营,推进燃气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更新改造后管道设施,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运维。加强更新改造前、中、后期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七、《实施方案》有哪些亮点特色?
《实施方案》充分吸收了国务院实施方案内容,并结合我区实际,作了以下几方面调整:第一,《实施方案》细化了更新改造内容,具体为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设施,并在标题中明确。第二,《实施方案》强调统筹协调,指出更新改造要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等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加强与老旧小区改造、排水防涝等工作衔接。第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更新改造责任清单,并对相关任务、政策及措施进行了分工,确保更新改造落实落地。